皖廣院黨字[2016]32号
關于印發《6766澳门联合网站
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黨總支、直屬支部:
《6766澳门联合网站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辦法》經過2016年6月29日黨委擴大會議研究通過,現下發給你們,請按此辦法落實所屬黨總支(支部)的換屆選舉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6766澳门联合网站委員會
2016年6月30日
6766澳门联合网站辦公室印 共印10份
6766澳门联合网站
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完善黨内選舉制度,不斷推進我院基層黨組織建設的規範化、制度化和科學化,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學院各基層黨組織(含黨總支和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
第三條 各黨總支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任期屆滿應按時進行換屆選舉。由于各種原因需要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的,應報院黨委批準。
第四條 新一屆委員會一般應由黨員大會選舉産生。新組建或調整的黨總支、黨支部可先由上一級黨組織任命負責人,條件成熟後,再适時召開黨員大會選舉産生新的委員會。
第五條 正式黨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預備黨員、正在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六條 選舉應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充分發揚民主,體現選舉人的意志。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和不選舉某個人。
第七條 各黨總支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在院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分别由各單位操作實施。
第二章 委員會的産生
第八條 黨總支委員會由5人組成,設:總支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紀檢委員和宣傳(統戰)委員;黨支部委員會由3人組成,設支部書記、組織(紀檢)委員、宣傳(統戰)委員;隻有3人的黨支部不設委員會,隻設書記1人。
第九條 為便于開展工作,各系部處室黨員行政領導班子成員一般應進入委員會。
第十條 委員會委員的候選人須為中共正式黨員。
第十一條 新一屆委員會委員産生的一般程序為:
(一)上屆委員會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提出新一屆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委員候選人名額、提名及選舉辦法,報上一級黨組織審批;
(二)根據上級黨組織有關規定,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提名辦法,在所屬黨組織或黨員中醞釀推薦,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提出新一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
(三)上屆委員會對初步人選進行考察了解後,按照20%的差額比例确定新一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建議名單,報上一級黨組織審批;
(四)新一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經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提交黨員大會通過并進行正式選舉。
第十二條 新一屆委員會書記、副書記産生的一般程序為:
(一)上屆委員會組織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從新一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中提出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建議名單,報院黨委審批;
(二)召開黨員大會選舉産生新一屆委員會後,及時召開新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上屆委員會提出并報院黨委審查同意的新一屆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建議名單,采取等額選舉的辦法選舉産生新一屆委員會書記、副書記。
新一屆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的選舉均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
第十三條 選出的黨總支委員會委員、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須報院黨委批準。
第三章 換屆選舉前的準備工作
第十四條 各黨總支、黨支部在進行換屆選舉前,應召開委員會會議研究換屆選舉有關事宜,并以書面形式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經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換屆選舉請示的内容為:本屆委員會任職時間;召開黨員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等;新一屆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候選人名額、提名及選舉辦法等。
第十五條 各黨總支、黨支部要組織黨員認真學習《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明确換屆選舉的意義、方法和步驟,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确保換屆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六條 按照委員會産生程序及有關要求,經過充分醞釀,确定新一屆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建議名單,報院黨委審批。
第十七條 各黨總支、黨支部要全面總結本屆委員會任期内工作,肯定成績,找出差距,對新一屆委員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公布本屆委員會任期内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工作報告初稿形成後,要廣泛征求意見,反複修改,并提交委員會全體會議讨論通過,報上級黨組織審查。
第十八條 各黨總支、黨支部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及本辦法等相關規定,起草本單位黨員大會選舉辦法(草案)、新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辦法(草案),經委員會全體會議讨論通過後,報上級黨組織審查。
第四章 選舉的實施
第十九條 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黨員,可以不計算在應到會人數内:
(一)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導緻不能表達本人意志的;
(二)自費出國半年以上的;
(三)雖未受到留黨察看以上黨紀處分,但正在服刑的;
(四)年老體弱卧床不起和長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五)工作調動,下派鍛煉,外出學習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規定應轉走組織關系而沒有轉走的。
第二十一條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時,大會由上屆委員會主持。
新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書記、副書記時,由上屆委員會推薦一名新當選的委員主持會議。
第二十二條黨員大會選舉前,上屆委員會應向參會黨員做任期工作報告和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并宣讀本單位黨員大會選舉辦法(草案),請全體黨員審議。
第二十三條選舉前,上屆委員會應通過書面或口頭形式向選舉人實事求是地介紹候選人的情況。
第二十四條 選舉設監票人,負責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
監票人的主要職責是:
(一)清點核對參加選舉的黨員人數;
(二)投票前檢查票箱,監督發放選票;
(三)投票時監督投票;
(四)投票結束後,監督計票人清點選票,核對投票人數和發出票數,并将核實情況如實報告會議主持人;
(五)在會議主持人宣布選舉結果有效後,監督計票人計票;
(六)計票結束後,審核計票結果并簽字,向大會報告計票結果。
第二十五條選舉設計票人。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進行工作。
計票人的主要職責是:在監票人的監督下分發、清點和計算選票。
第二十六條選舉一律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票上的候選人名單以姓氏筆畫為序排列。宣布計票結果和當選人名單時,按候選人姓氏筆畫排序,并報告所得票數。
因故未出席會議的黨員不能委托他人代為劃寫選票和投票,也不能在會外補寫選票和投票。
第二十七條選舉收回的選票數,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數時,選舉有效;多于投票人數,選舉無效,須重新選舉。
第二十八條選舉人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或不贊成票,也可以棄權。投不贊成票者可以另選他人。
第二十九條投票結束後,監票人、計票人應将投票人數和票數加以核對,做出記錄,由監票人簽字并公布候選人的得票數,由會議主持人宣布當選名單。
監票人宣布計票結果。即:發放票數、收回票數、無效票數、有效票數;每個候選人、另選人所得票數。
第三十條 進行正式選舉時,候選人得到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
當選人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确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當選。當選人少于應選名額時,不足名額可以在得票未超過半數的候選人中重新選舉産生。如果接近應選名額,也可以減少名額,不再進行選舉。
第三十一條選舉人劃寫選票時符号要準确,筆迹要清楚。對所列候選人,投贊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劃“○”;投不贊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劃“×”;棄權的不劃任何符号;符号劃寫不清楚或劃寫成其它符号,該候選人不計算此票數。如另選他人時,請在候選人後面的空格内寫上自己所要選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劃“○”。每張選票等于或少于應選人數的,選票有效。超過應選人數的選票無效。
第三十二條大會選舉結束後,及時召開新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産生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并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選舉情況。
報告的主要内容為:黨員大會召開時間、應到黨員人數和實到人數、發出選票數、收回選票數、無效票數、有效票數,當選人姓名和得票數;新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的時間、應到人數和實到會人數、書記和副書記選舉結果、委員分工情況。
第三十三條選舉結束後,監票人、計票人當場封存選票,交由新産生的委員會存檔。未經上級黨組織同意,任何人不得啟封、查閱、銷毀。
第五章 監督和紀律
第三十四條全院換屆選舉工作由組織人事處和紀委負責監督實施。
第三十五條選舉要嚴格按照組織程序進行,凡有違反黨紀、黨規和本辦法的行為,必須嚴肅查處,根據問題的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有關黨組織、黨員批評教育,直至給予組織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根據《中國共産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七條 直屬黨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參照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