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院長領導下,依據有關管理規範,圍繞學院的中心工作,搞好後勤服務和管理工作。
2、根據學院發展規劃,按照勤儉辦學的原則,彙總、編制物資材料供應及設施維修計劃,報批後組織實施。
3、負責校舍、水電、辦公室、教室及其它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工作,保證教學和其它工作的需要。
4、做好綠化清潔衛生工作,美化校園環境。
5、負責學院醫務室和食堂的管理工作。
6、根據學院有關規定,負責物資材料采購、保管及供應。
7、負責校園基本建設。根據學院教育發展規劃,按照學院發展對基建工作的要求,編制基本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
8、負責基建項目報批的具體工作,監督基建項目的建設,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工程質量。
9、根據有關規定選聘、考核、管理本部門的工作人員。
10、配合其它部門完成相關工作,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